质量为本,诚信服务

         让你检测安心无忧

检测热线

4008800475

详细内容

可燃性气体报警器检测安全管理

    第一条 应用可燃气体报警器(以下简称报警器)监督出产现场可燃性气体走漏和积累情况,是防备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,必须纳入准则办理。


image.png


    第二条 必须加强报警器的运用和办理,报警器的装置率、运用率、完好率到达100 %.


    第三条 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1、功能、结构、功能和质量应契合国家法令的要求。


    2、获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公布和计量用具出产许可证。


    3、获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查验部分发放的防爆合格证,并到达装置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。4、技术先进、质量安稳、反应灵敏、便于修理、确保备品备件的供给。


    5、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,受温度、湿度影响小。


    6、在国家标准公布后,严格履行国家标准。


    第四条 凡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出产装置及贮运体系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走漏可能的,必须按着一起规划、一起施工、一起验收的"三一起"准则装备报警器。引入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准则装备报警器。


    第五条 报警器设置的地点、数量、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,设备的装备情况,根据出产经历和装置实际情况履行。


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西兴路178号

杭州万宏检测技术有限公





联系电话:4008800475




刘经理:18858119220

邮箱:hzwhjc@163.com


检测范围:

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检测

氨气检测报警器校准检测

氧分析仪和氧气检测报警器校准检测

氯气检测报警器校准检测


杭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

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

第三方检测机构


seo seo